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二)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组织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和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八)负责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中的有关问题。(九)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十)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
01190
广东政务服务网

广东政务服务网

广东政务服务网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重大战略以及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部署,按照国务院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要求,将原“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升级改造为“广东政务服务网”并于9月20日正式上线。“广东政务服务网”以便利民生服务、营造高水平营商环境为目标,全面集成省、市、县、镇、村五级政务服务事项,同时还提供各类高频便民利企主题服务,有力支撑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02250
舟山市人民政府

舟山市人民政府

舟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公文及其他部门的函,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受市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五)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六)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八)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九)负责全国、省、市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十)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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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车市人民政府

库车市人民政府

库车县人民政府网是库车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库车县人民政府网现开通“库车概览、信息公开、政务之窗、依法行政、招商引资、网上服务、民生互动、畅游龟兹、民生微博”等栏目,面向社会提供政务信息和与政府业务相关的服务,逐步实现政府与企业、公民的互动交流。
01710
绥宁县人民政府

绥宁县人民政府

绥宁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01790
永靖县人民政府

永靖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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