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人民政府

郯城县人民政府

郯城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0510
慈溪市人民政府

慈溪市人民政府

慈溪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根据市政府工作重点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参与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2.办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文件;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报告。3.负责市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4.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和委托,组织有关协调工作;代表市政府发布重要的政务活动新闻。5.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的有关问题。6.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和市政府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7.负责指导政府系统办公室业务、全市政务信息、行政系统办公自动化和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8.做好市政府值班工作,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9.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10.组织协调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承办涉外政策法规、对外交往、出国审核报批等事项;为市领导提供外事咨询服务。
0660
辽源市人民政府

辽源市人民政府

辽源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计划管理、组织承办;负责市政府领导公务活动安排、协调工作和市政府公务接待工作。(二)负责市政府工作报告、综合性工作汇报的起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起草有关文稿。(三)负责起草、审核、印发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公文办理工作;研究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负责市政府接收文电的办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市政府印信、文书档案资料管理。(四)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市政府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建议。(五)编发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和各部门、各县区提供信息服务;指导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六)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的电子政务总体规划建设和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工作;规划和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网站建设。(七)负责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负责市人大、政协“三察(查)”活动协调联系等相关事宜;负责市政府与市人大、政协的日常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八)负责市长公开电话工作,协调指导全市行政首长公开电话工作。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做好协调处理和督促检查工作。(九)负责市政府应急管理及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市政府领导报告相关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协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十)督促和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对上级政府和市本级政府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做好汇总、汇报工作。
0560
南海区政府

南海区政府

南海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二)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组织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和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八)负责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中的有关问题。(九)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十)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
0530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成立于1956年7月23日,州府所在地凯里市。全州辖凯里市和麻江、丹寨、黄平、施秉、镇远、岑巩、三穗、天柱、锦屏、黎平、从江、榕江、雷山、台江、剑河15个县,有28个街道,129个镇,60个乡(15个民族乡),281个居委会,2154个村委会。境内居住着苗、侗、汉、布依、水、瑶、壮、土家等46个民族,2021年末常住人口374.04万人,户籍人口489.8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户籍人口的比重为81.8%,其中苗族人口占43.5%,侗族人口占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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