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公务员局(副局级),为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行政机构。
迁安市人民政府迁安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和肇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决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二)检查和督促落实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工作的落实情况。(三)处理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审核、草拟和制发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报送信息资料。(四)负责市政府工作情况汇报材料、重要会议的会议材料和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省和肇庆市驻我市单位的关系。(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八)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九)受理行政处罚案件申请复议,检查监督行政执法情况,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业务培训,负责《行政执法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督使用。(十)负责无线电管理日常工作。(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安仁县人民政府安仁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二)、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请示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五)、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六)、负责起草县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七)、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八)、收集、编辑、报送各级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做好县政府宣传报道的联络协调工作;编辑发行县政府机关刊物。(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设、政协委员提案。(十)、负责县政府政务值班,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