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厦委办发〔2011〕18号)和《中共湖里区委员会、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湖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厦湖委〔2011〕34号)精神,设立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加挂“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鹿泉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鹿泉市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政府交流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