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人民政府魏县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一)负责收集、掌握、整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和县政府工作情况,超前研究分析各方面的动向,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正确指导工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料。(二)负责决策方案的制定、选择进行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决策方案确定后,负责组织实施。(三)检查、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时向领导提出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信息化工作精神,收集、掌握、整理全县信息化工作方面的情况,安排部署全县信息化建设和全县经济信息市场管理方面的工作。(五)协助县政府领导搞好工作协调,协调处理在权限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六)负责县政府法制、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工作。(七)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八)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两级文件的印发和来文收发、登记、立卷、归档及对交办事项的督办和反馈。(九)负责会议安排、县政府印信管理、后勤服务、行政事务等工作。(十)负责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执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黄浦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