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人民政府中阳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下发县政府的公文。3、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4、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5、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县政府各项决策,组织有关的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6、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时向市政府报送重要信息。7、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征集人民群众建议和意见。8、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来信。9、负责办公室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作和老干部工作。10、负责人民防空、政府法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工作。11、负责承办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揭西县人民政府揭西县位于广东省东部,地处莲花山支脉大北山南麓,榕江南河中上游。东连揭东县,南邻普宁市,西南接陆河县,西北与五华县为邻,北与丰顺县接壤。位于东经—,北纬—。县城河婆镇距省会广州402公里,距揭阳市区64公里。据1996年土地资源详查,全县土地总面积1352.3406平方公里(135234.06公顷),分三大类型:一是农用地面积117562.12公顷,占土地面积86.94%,其中耕地26090.61公顷,园地8626.35公顷,林地77567.24公顷,牧草地861.59公顷,水面4416.33公顷;二是建设用地面积9542.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05%,其中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6779.45公顷,交通用地838.57公顷,水利用地1924.61公顷;三是未利用土地面积8129.3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6.01%,其中荒草地4884.63公顷,田坎2993.14公顷,裸地222.66公顷,滩涂28.15公顷,沼泽地0.73公顷。2003年,有林面积为63529.1公顷,森林覆盖率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