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负责县政府公文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组织直辖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六、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七、协助县政府领导领导组织处理重要社会性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八、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及时做好信息收集、编发和反馈工作,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九、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起草和审核修改县政府重要文稿。十、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与提案工作。
陕西党建网陕西党建网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党建、引导舆论"的指导思想,立足省内、面向全国,坚持树立正确导向、引导全省党建、推进电子党务,突出陕西特色。一是通过迅速传达宣传中央、省委精神和决策部署,及时集中反映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等情况,办成扩大党建宣传影响的阵地;二是通过专题辅导、网上论坛等方式,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开展理论研讨和业务交流,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能力,办成促进党员干部学习交流的平台;三是通过电子信箱、网上调查等渠道,了解党员思想状况和需求,征求意见建议,促进发扬民主、加强监督,办成密切党组织与党员群众沟通联系的桥梁;四是通过大力宣传全省党建优秀成果、树立和推广先进典型,展示我党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办成展现各级党员干部形象作风的窗口。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旗政府领导决策搞好政务服务。(二)根据旗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旗政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旗政府领导决定。(三)协助旗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四)对旗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调研,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负责旗政府系统承担的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五)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传递工作;负责旗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旗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旗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向旗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六)负责旗政府、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和备案工作;办理旗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受旗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负责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全旗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旗信访工作。向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及时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群众。(八)对旗政府需要研究的带有战略性的问题进行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及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九)负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旗政府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全旗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
龙陵县人民政府龙陵县人民政府设置23个工作部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县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讷河市人民政府讷河市,隶属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管辖,位于黑龙江省西北部。全市总面积6674平方公里,辖12个镇、3个乡和1个民族乡,171个行政村。2012年,总人口74万。有汉、满、回等25个民族。讷河市因讷谟尔河横贯境域而得名。讷河是清朝皇后婉容祖居地、中国马铃薯之乡、中国甜菜之乡和优质大豆主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