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法规,贯彻执行省、市制定的地方教育法规及规章制度,研究制定符合我区实际情况的某些地方政策规定,并指导、监督各地执行。2、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和速度,组织指导教育战略、规划、计划的实施。3、检查、指导、评估下级政府、全区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直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4、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5、监测、检查乡(镇)执行中央和国务院确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直属单位的教育事业经费及固定资产和基本建设工作,检查、指导全区勤工俭学和发展校办产业工作。6、检查、指导全区各级各类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7、检查、指导全区各级各类院校的教学领域改革工作,负责教学计划、大纲的实施和图书馆、实验室、电化教育等设施的建设工作。8、检查、指导各级教育行政、业务部门和各级各类院校的教育理论、方针政策和有关教材的教研工作、科研工作。9、贯彻指导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10、归口管理全区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和成人自学考试、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兰州市人民政府兰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处理市政府的日常政务和事务,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和部分会议材料;(二)对各部门、各县区请示事项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对部门之间、县区之间和市内外的有关工作进行协调。(三)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催办、反馈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四)处理各级政府以及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和办公厅的文电;承担以市政府和办公厅名义上报下发的各类文电的处理;承担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报告、讲话的起草、审核工作。(五)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和市政府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了解掌握各县区、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省、市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办公部门的工作。(六)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总值班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市长专线的接听办理工作。(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负责“数字兰州”建设规划和政务信息化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协调解决全市信息化和政务信息化重大问题;指导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引导对全市经济建设和政府的宣传报道,组织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八)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信息及重大情况。(九)做好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服务事项、市政府办公厅机关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十)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