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南平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省委、省政府及其各部、委、办、局发送市政府的公文。(三)研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和省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驻延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支前工作。做好部队各类军事行动和抢险救灾、维稳保安、经济建设等行动的支前保障工作。(六)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市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七)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八)负责市直单位工作会议的审核,负责市政府驻外办事处及归口单位的管理工作。(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十)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机关的房屋产权、产籍的管理和监督。
博山区人民政府博山区位于山东省中部,淄博市西南,1734年(清雍正十二年)建县,1955年设**山区,面积698平方公里,辖6个镇、3个街道办事处、一个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46.3万,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的故乡,是一座风光秀美、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经济发达的魅力山城。近年来,先后荣获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国陶瓷琉璃艺术之乡、中国泵业名城、中国琉璃之乡、中国鲁菜名城等荣誉称号。
肥城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肥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泰办发〔2010〕11号)和中共肥城市委、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肥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肥发〔2010〕15号),设立肥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