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人民政府合水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1、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政务、事务,了解、掌握各乡镇、政府各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搜集、整理县内外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及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3、负责起草、审核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政府法制办公室)制发的各类公文、领导讲话;处理各级各部门报送的各类文电;负责部门、乡镇请示报告事项的研究、拟办;负责县内外有关事务的协调工作。4、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总值班工作。5、负责政务和其他方面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负责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网络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6、负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计划拟定、实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负责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的资格审查、证件颁发、审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和政府其他法律事务工作。7、负责组织办理县人大、政协提出的需要县政府办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办理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议案、提案工作。8、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资源、能源消耗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9、负责政府机关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后勤保障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政府领导服务事务,承担来宾接待工作;办理外事侨务的具体工作。10、负责政府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工青妇、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政府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东乡区人民政府东乡县位于江西省东部,是抚州的北大门,建县于明正德七年(公元1512年),东临余江,西界进贤、临川,北连余干,南与金溪、临川接壤。全县总面积1270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场)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总人口46万人。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二)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组织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和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八)负责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中的有关问题。(九)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十)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