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简介:
随县以西周封国随为名。春秋分属随、厉、唐三国。战国末属楚,置随县。西魏大统元年(公元535年)置随州。1949年属孝感专区。1952年属襄阳专区。1970年属襄阳地区。1979年,析随县城关镇及近郊,设立县级随州市。1983年8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原随县,将随县的行政区域并入县级随州市。1994年,湖北省政府将随州市由襄樊市代管改为省直辖。2000年,撤销省直辖县级随州市,设立地级随州市,原县级随州市行政区域为曾都区行政区域,区辖面积为6989平方公里。2009年,湖北省随州市随县获国务院批准重新设立,即在现随州市曾都区(市政府所在地)区划范围内,划出部分乡镇成立随县,曾都区继续保留。新随县版图面积5673平方公里,人口98.1万。辖19个镇(场),391个村(居)委会。
网站特色:
导航号正在努力测评中。。。
网站操作:
导航号正在努力测试中。。。
优点缺点:
导航号正在努力筹备中。。
数据统计
数据评估
关于随县人民政府特别声明
本站IE网址导航号提供的随县人民政府都来源于网络,不保证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外部链接的指向,不由IE网址导航号实际控制,在2024-07-04 17:31收录时,该网页上的内容,都属于合规合法,后期网页的内容如出现违规,可以直接联系网站管理员进行删除,IE网址导航号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导航
应县政府网是应县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应县政府网现开通“政民互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走进应县”等栏目,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应县相关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决策信息,同时面向社会提供与政府业务相关的服务,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赣州纪检监察网
赣州纪检监察网由中共赣州市纪委赣州市监察局主办,为你提供了信息公开、重要言论、曝光台、党纪法规、工作聚焦、专题集萃、互动交流、要闻、我要举报、公告通知、廉洁教育、廉洁文化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可查询全国企业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及经营等情况
牡丹江市机构编制网
牡丹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位于太平路7号,营业范围有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联系电话为:6222486。
乐亭县人民政府
乐亭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
西充县人民政府
西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西充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承办,是西充县人民政府在国际互联网上发布政府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暂无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