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人民政府孙吴县地处黑龙江省北部、小兴安岭北麓、黑河市中部,北邻黑河市,南接五大连池市,西连嫩江县,东与逊克县毗邻,是黑河市的重要交通枢纽。边境线长35公里,与俄罗斯阿穆尔州的康斯坦丁诺夫卡区隔黑龙江相望。全县总面积4318.9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办事处,2镇9乡(含1个民族乡)、94个行政村,2个国营农牧场、7个国有林场。总人口10.5万人(其中:城镇3.8万人、农村5.5万人、国营农场1.2万人),有满、达斡尔、俄罗斯、鄂伦春等19个少数民族。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中心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隶属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于1995年3月正式运转。“中心”主要负责省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驻石中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支取及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工作。十余年来,“中心”从加强内部管理着手,不断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资金风险意识,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了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和各项业务的全面发展。
中国税务网中国税务网是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中国税务杂志社主办的税务专业门户网站。作为税务专业网站的排头兵,中国税务网以宣传税收为己任,在保持中国税务杂志社权威性的同时,充分发挥互联网特性,有很强的吸引力、可读性、亲和力。
古县人民政府古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县政府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县政府会议预算的管理。(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和公文,办理中央、国务院、省委、剩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各局、各县市发送县政府的公文。(三)研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问题,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县政府同志的指示,对政府各部门间有争议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五)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县长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间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六)负责全县的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调处理重大行政纠纷和矛盾,对全县的政府法制工作和行政执法进行指导协调。(七)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八)管理全县民族宗教工作。(九)负责全县老龄委、经济体制改革、无线电管理及外事等工作。(十)负责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