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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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是由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宣城市政府政务新媒体中心承办的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宣城市政府信息公开和宣传宣城的重要窗口,是政务服务的重要平台,是政府联系公众和企业的桥梁。宣城市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更新各类政务信息,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和便民服务查询,方便社会公众参政议政、投诉建议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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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

太仆寺旗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旗政府领导决策搞好政务服务。(二)根据旗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旗政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旗政府领导决定。(三)协助旗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旗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鄂伦春自治旗政府工作报告》和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四)对旗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调研,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负责旗政府系统承担的上级和本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五)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传递工作;负责旗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旗政府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旗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调处理旗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向旗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六)负责旗政府、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落实和备案工作;办理旗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受旗政府委托参加行政诉讼。负责旗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全旗政府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七)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信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负责全旗信访工作。向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及时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给旗委、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群众。(八)对旗政府需要研究的带有战略性的问题进行决策前的调研、论证;及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信息、动态。(九)负责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指导乡镇印章制发和管理工作,负责车辆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旗政府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承担全旗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对全旗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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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人民政府

五原县人民政府

五原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二)研究各镇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县人民政府的有关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三)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对政府部门间的重要问题进行协调,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四)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和审批工作,协助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五)负责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和总值班工作,及时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六)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对由县人民政府系统承担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七)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传递等工作,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八)对县人民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管理、督促和检查;负责办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做好依法行政和行政复议工作。(九)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县的人民防空工作;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规章制度、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担负人民防空建设、管理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实施业务指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承办有关行政诉讼案件的调查及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有关违法行为案件的调查和行政处罚。(十)参与拟订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有关人防建设的规划,并对城市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提出人民防空要求;拟订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十一)负责向县委、政府领导反映群众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负责对信访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导办理信访问题;负责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联席会议具体工作,督促落实联系会议决定的事项,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督促检查部门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推动信访工作深入开展。(十二)承担与履行职能相应的责任。(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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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区人民政府

上街区人民政府

上街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调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区政府会议的决定事项;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安排。(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包括领导讲话)等。(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请示政府的问题,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四)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要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件。(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结果。(六)负责办理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七)围绕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八)负责区政府文电的收发、传递、印刷、印鉴管理工作;组织政务信息的收集、撰写、传递、反馈工作,指导政府各部门及各派出机构的文秘工作。(九)负责管理区人民政府法制局、区民族宗教局、区外事办公室、区侨务办公室;领导区接待办、区机关服务中心、区地方史志办公室的工作。(十)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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