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政府

柘城县人民政府

柘城县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上级来文来电。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筹备及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协调政府部门之间、乡镇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求县政府解决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处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五、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考察、访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六、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七、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意见,组织起草有关文稿。八、围绕县政府工作中心,搞好调查研究,及时为县政府领导提供超前性建议,搞好决策服务。九、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政务信息。十、督促检查县政府及办公室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县政府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十一、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十二、负责协调信访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建议和问题。十三、负责上级文电收发、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工作。十四、负责县政府印鉴、印信管理工作。十五、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十六、负责全县外事侨务工作。十七、负责协调全县无线电管理工作。十八、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管理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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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人民政府

宁都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一)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和县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二)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审定。(三)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四)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对县政府各部门之间、乡镇政府之间、部门与乡镇政府之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六)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七)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八)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九)负责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以及县本级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十)负责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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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人民政府

泸溪县人民政府

泸溪县人民政府,1983年4月,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农村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工作组在长坪人民公社搞政社分设体制改革试点,为时一个月。1984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全县农村其余的15个人民公社都相继改为乡,完成政社分设工作,同时将生产大队改为村、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同年10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合水、兴隆场、潭溪、洗溪、达岚等5个乡改为建制镇;11月23日,省人民政府又批复同意从合水镇划出7个行政村恢复建立踏虎乡。1987年1月13日,撤销浦阳乡,原辖村并入浦市镇,实行镇管村。合并后,全镇总人口达31,193人,占当年全县总人口数228,630的13.64%。同时从上堡乡划出白沙、岩头河两个行政村,筹建白沙镇,1994年6月29日,白沙镇正式成立。全县共辖8个镇,11个乡,240个行政村(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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