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人民政府

莒县人民政府

莒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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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人民政府

绥江县人民政府

绥江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措施,并监督执行。(二)研究制订全县教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实施工作;负责改制学校和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管理工作。(三)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依法管理教育资产和各项教育经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五)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方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教师的资格认定、聘用、调配、辞退等工作,办理教育系统调动、奖惩、离退休等呈报审批手续。(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的有关规定,负责科级学校领导干部的提名和领导班子的年终考核,负责全县股级学校校长的任免、培训和班子考核,负责教育局机关干部的实绩考核和股级干部的任免。(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及美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党群团工作。负责各类教育学会、社区教育和相关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工作。(八)负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各类考试工作。(九)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十)承担国家、省、市教育科研项目,规划、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落实学科教学计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
0610
电白区人民政府

电白区人民政府

电白于梁大通二年(公元528年)析高凉置郡,隋开皇九年(公元589年)建县,均以“电白”为名。缘由何来,传说有二。一说,电白初建定址时,其后山为宝山。在宝山的悬崖峭壁上有一岩洞名龙湫岩,深不可测。若投石至岩中,立即雷电交加,白光闪烁,因而便将这个郡定名为电白郡。隋改郡为县时,治所未变,即今之高州市长坡旧城村。明成化年间,县治所自旧城迁神电卫城(今电城),县名如故。二说,自电白至雷州半岛,地处粤西南,地多干旱,一年四季都有雷电,尤以夏季为多,常毁物伤人畜,因而便有电白、雷州之地名称谓。此说以电白多雷电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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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人民政府

博野县人民政府

博野县地处冀中平原腹地,河北中部,保定市南部,北距保定50公里,西南距石家庄100公里,北距北京200公里。全县总面积331平方公里,辖3镇4乡133个行政村、4个社区,总人口25.6万人。境内交通便利,朔黄铁路、定(州)河(间)公路横贯东西,保衡公路跨跃南北,城乡公路四通八达。博野县历史悠久,人杰地灵,建县至今已有两千多年历史,是明代著名史学家刘吉,清代思想家、教育家颜元,当代著名生物学家牛满江的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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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9月19日,原称甘肃省人民法院,1954年改称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兰州市安宁区建宁西路1950号。全院有正式在编干警476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94.96%,博士4人,硕士153人,占总人数的32.98%,法院队伍呈现出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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