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

信阳市房产服务中心

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由原信阳市房产管理局更名而来,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信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发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信编[2010]36号)精神,按照市政府的授权,行使全市房产业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监督、房产开发行业管理、住房保障、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登记、房产交易市场管理、旧城改造及房屋拆迁管理、物业行业管理和房屋安全及危房鉴定等工作。
01930
樊城区人民政府

樊城区人民政府

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四)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处理。(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事处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六)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同志指示。(七)组织办理涉及区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和执法主体资格审查、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证件的核发及年度审验工作;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工作。(八)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件,协助处理各地、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九)围绕区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十)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为区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服务。
01750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兴隆县人民政府

兴隆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01670
济南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济南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济南市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欢迎大家的访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办事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01820
沈阳市康平县人民政府

沈阳市康平县人民政府

康平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01600
馆陶县人民政府

馆陶县人民政府

馆陶县隶属河北省邯郸市,地处河北省东南部,以卫运河为界与山东省冠县、临清市毗邻。全县辖4镇4乡1个街道办277个行政村,总面积456.3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48万亩,总人口35.3万人(2013年底)。馆陶是千年古县,赵王“在城(今冠县东古城)西北七里陶丘侧置馆,故名馆陶”,自西汉初置县,已有2200多年历史。馆陶县是中国蛋鸡之乡、中国黑陶艺术之乡、中国轻工轴承之乡,是中国富铬黑小麦种源基地、全国优质黄瓜生产基地示范县。
01810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长白山南麓,鸭绿江上游。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两江道一市五郡隔江相望,边境线长260.5公里,是吉林省边境线最长的县份。全县幅员面积2497.6平方公里,辖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8个乡镇、77个行政村,总人口8.4万人,其中朝鲜族1.4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7%,是全国唯一的朝鲜族自治县。
01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