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执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黄浦区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9、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10、办理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0820
子长市人民政府

子长市人民政府

子长县位于黄土高原中部,北依横山,东接子洲、清涧,南连延川、延安,西邻安塞、靖边,是民族英雄谢子长的故乡,中央红军万里长征的落脚点和抗日东征的出发地,土地革命后期为中共中央和中华苏维埃政府所在地,建国后定为革命老根据地之一,先后有9名子长籍军人被授予少将以上军衔,素有“红都”和“将军县”之美誉。
0760
甘肃高台县人民政府

甘肃高台县人民政府

高台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能(一)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二)负责各镇、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根据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以及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县属各部门、各镇政府和省、市及外地驻惠东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予以处理或向县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四)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批示精神,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五)协助县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并报送紧急信息。(六)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七)参与行政复议工作和处理群众来信工作。(八)管理县政府经研室、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科、县政府招待所和管理挂靠的县外事侨务局、法制局、物价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办公室、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以及县政府驻深圳、广州办事机构。(九)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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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

和平区位于天津市中心城区的核心位置,辖区面积9.9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0.28万,是全市金融、商贸、教育和医疗卫生中心,是体现天津繁荣繁华的标志区。近年来,和平区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历史机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高质金融、高端商务、高档商业、高新科技快速聚集,经济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是体现天津繁荣繁华的标志区。2014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70亿元,同比增长12%;区级财政收入77.16亿元,同比增长26.2%,主要经济指标继续保持市内六区前列。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区”,获得“国家卫生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长安杯”等30多项国家级荣誉,是天津最具幸福感的城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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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迪庆”藏语意为“吉祥如意的地方”,是云南省惟一的藏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地处滇、川、藏三省区结合部的青藏高原南延地段,是世人向往的香格里拉,世界自然遗产“三江并流”腹心区。澜沧江和金沙江自北向南贯穿全境,形成“雪山为城,江河为池”的特殊地貌,是滇西北高原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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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

“阿克苏政府网”是阿克苏地区行署主办的政府门户网站,是宣传阿克苏的窗口,是面向公众提供政府服务的平台,是政府与公众沟通的桥梁。“阿克苏政府网”网站(www.aks.gov.cn)于2003年建设,通过几年的运行,使“阿克苏政府网”逐渐成为市民了解政务、建言献策、咨询投诉、监督政府的网上绿色通道;是政府整合信息资源,加强对外宣传、服务的重要载体;同时也是政府了解民情、疏通民意、阐释政策、接受监督的重要窗口。在树立政府“为民、便民、亲民”形象,增强城市综合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0850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现有在编人员630余名,下设立案第一庭、立案第二庭(涉诉信访工作办公室)、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审判监督第三庭、执行局、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处、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新闻办公室、监察局、机关党委、老干部处、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法警总队、省法官培训学院二十七个部门。
0750
中共江西省政法委员会

中共江西省政法委员会

中共江西省政法委员会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二)组织推动依法治省方略的实施,调查研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省委提出建议。(三)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总体要求,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四)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五)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六)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七)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八)针对新时期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九)协调、推动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十)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和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十一)指导下级政法委员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十二)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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