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

顺义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承办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文件;负责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其他各类文件材料的起草、送审、打印、分发、归档等一系列公文处理工作。2.负责区政府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的公务接待服务工作;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重要政务活动。3.负责区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主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部门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情况。4.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承担顺义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简称区应急委)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及应急管理的预案、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5.负责督促检查市政府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区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区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区政府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促检查、反馈和协调工作。6.负责收集、整理、报送信息,办好各类信息刊物。7.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8.负责区政府便民电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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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

黔江地处武陵山腹地、渝东南中心地带,集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山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区于一体,是重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渝东南中心城市,也是国家《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定位的武陵山片区6个中心城市之一。1988年成立四川省黔江地区,辖石柱、彭水、酉阳、秀山、黔江5个少数民族自治县,1998年撤销地区设立黔江开发区,履行原地区职能;2000年9月,撤销黔江开发区和黔江自治县,设立黔江区。全区幅员面积2402平方公里,下辖30个街道镇乡,总人口54.9万人,其中以土家族和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73.3%。近年来,黔江在重庆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得益于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武陵山片区连片扶贫攻坚和重庆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等重大政策机遇的强力推动,经济社会实现了持续健康发展。2014年,全区生产总值达到186.3亿元,同比增长10.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200亿元,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78.7亿元,增长10.4%;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36.1亿元,增长11.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8亿元,增长1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1亿元,增长15.6%;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2388元和7878元,增长11.3%和13.5%。进入发展新阶段,我们立足自然生态优势,提出了“以生态为本,抓特色优势,走差异化发展道路”的发展思路,力争到2016年实现基本建成渝东南中心城市和在渝东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两个核心目标”;重庆在实施主体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中,将黔江定位为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中的唯一重点开发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紧紧围绕“两个核心目标”,立足区域功能定位,把特色品质城市建设作为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大力实施工业强区、城市东进、大通道建设、生态发展“四大战略”,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提质增效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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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人民政府

云浮市人民政府

云浮市公众信息网站(www.yunfu.gov.cn)是由云浮市信息中心于2002年6月1日建成并开通的政府门户网站。网站使用了"一站式网站"的设计方案,具备强大的后台发布系统。为市直所有部门预留了信息发布的主页空间(即市直任何部门经过批准都可立即开通属于自己单位的网站,并可自由选择网站模板,对栏目进行增改、删除),实现了全市所有市直单位拥有独立自主管理权的门户网站的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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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人民政府

汶上县人民政府

汶上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汶上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电;承办国务院、国家部委及省政府、省政府部门、市政府、市政府部门来文来电。(二)负责汶上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三)承办汶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汶上县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县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定。(五)督促检查汶上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负责县长公开电话和县政府门户网站来电来件的办理工作。(六)负责汶上县政府值班和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七)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重要信息;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县政府领导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的具体组织和纪要起草;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或参与有关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九)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汶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适时公布县政府重大政策、重要事项;负责推进汶上县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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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人民政府

石门县人民政府

石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himen.gov.cn/)是由石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石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与维护,利用政府的设备、网络和信息等资源整合建设而成。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公众参与三大政府网站功能定位,设置了“走进石门”、“石门资讯”、“政府信息公开”、“解读回应”、“政务服务”、“互动交流”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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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人民政府

枣阳市人民政府

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确定、调整、落实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和审批事项;监督检查暂未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二是负责涉企检查许可、涉企收费、涉企行政处罚事先备案等工作;三是受理企业、群众和外来投资者的投诉、举报、咨询。监督检查擅自设定行政许可、乱收费、“双规运行”等行为;四是承担经济发展环境投诉方面的日常工作;五是负责提供与行政许可、收费相关的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公共服务、投资与商务代理等配套服务;六是管理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七是负责组织、协调涉及2个以上部门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八是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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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冈市人事考试院

湖北省黄冈市人事考试院

黄冈市人事考试院(黄冈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黄冈市人事培训中心)于二〇〇六年经市编委批准,二〇〇七年九月开始组建,二〇〇七年十二月正式挂牌成立。内设机构为综合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科(加挂黄冈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中心牌子)、考试科和培训科4个职能科室;黄冈市人事考试院隶属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定编19人,财政全额供给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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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二)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组织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和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八)负责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中的有关问题。(九)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十)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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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人民政府

阜宁县人民政府

阜宁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制订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县级各部门以及镇区党政群机关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二、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干部培训以及统计业务工作,负责省、市编委(办)下达的有关编制的分配和管理工作。三、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四、协调县级行政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负责审核县级行政机关机构编制事项,负责镇区行政机关机构限额和各级行政机关人员编制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及转报全县行政机构的设置与调整,负责转报全县行政编制跨层级调整方案,负责审核县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置。五、研究制定全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及转报事业机构的设置与调整,指导、协调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六、参与对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三责联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机构编制管理考核评估和责任追究,监督检查各级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依据法规按分工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案件。七、负责县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的各项工作,负责管理县级事业单位的统一代码标识工作。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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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二)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组织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和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八)负责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中的有关问题。(九)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十)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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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人民政府

湘潭县人民政府

湘潭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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