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人民政府

廊坊市人民政府

廊坊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简称“廊坊政府网”)由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办,廊坊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运行维护。是廊坊最早、最具影响力、最具权威、信誉度最好的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办站宗旨:“宣传廊坊、沟通世界、公开政务、服务社会”。是“中国河北”政府网站在廊坊的唯一节点,连续多次被国家权威机构评为“政府优秀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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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

揭阳市人民政府

揭阳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决策参考。(四)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六)收集报送上级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1](七)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八)负责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九)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驻揭单位、驻揭部队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十)承担行政事务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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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

包头市人民政府

包头市人民政府是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成立于1950年2月,1955年8月改为包头市人民委员会,1968年2月改为包头市革命委员会,1980年1月恢复。是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期间,对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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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人民政府

瓮安县人民政府

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瓮安县人民政府在互联网上信息发布和提供服务的总平台,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以政务信息、政民互动、主题服务和拓展网上办事为主要内容。是瓮安县人民政府对外宣传瓮安政治、经济和发展等各方面情况,服务百姓,服务企业,服务国内外人士的桥梁,是瓮安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与公众联络和交流的门户。1998年,瓮安县为积极响应“政府上网工程”,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于当年8月正式推出。2008年,根据《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百件实事网上办”的需要,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改版,于当年5月对外发布。2010年,根据《2010年度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要求,进行第二次网站改版工作,增加网站互动栏目与场景式导航等栏目,于当年9月完成改版工作对外正式发布。2014年12月,根据《2014年度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第三次网站改版工作,增加了网站的场景式导航、主题服务、本地服务等百姓关心的栏目,按《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了信息公开的主配分类、主题分类和体裁分类。增强了网站的交互功能。增设了English版、手机版和无障碍辅助浏览版。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201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贵州省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于2019年9月16日进行全新改版。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工作部门:瓮安县融媒体中心、瓮安县广播电视台。主要职能:承担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发布、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工作。地址:瓮安县新闻中心大楼15楼,邮编:550400,电话:0854-2622226,传真:0854-2626968,电子邮件:wengangovc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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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政府

开化县人民政府

开化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二)受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受县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三)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五)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六)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县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做好有关接待工作。(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指示。(八)协助县政府领导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九)负责外事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外交方针政策及对外开放政策,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决定;拟定本县外事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执行外事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督促检查本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贯彻执行外事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统筹协调全县外事工作;协调县级各部门的外事活动计划,管理、指导各乡镇、部门的外事工作;协同县级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或突发性涉外事件;协助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做好需要地方配合的外事工作。负责接待应邀来访外宾和来我县参加公务活动的使领馆人员以及从事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统筹办理全县对外交往事宜;指导其他外宾的接待工作。协助上级外事部门管理各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在开化活动;协调处理我县在境外公民和机构的领事保护以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开化活动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县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和邀请国外、港澳人员来访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全县因公出国(境)任务申报和审核工作的指导监督;承办县级领导出访和邀请国外相应人员来华的报批工作;负责或督促有关部门对出国(境)团组、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负责协调我县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管理我县与外国的结好工作,办理结好报批手续并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十)协助县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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