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桐乡人民政府

中国桐乡人民政府

中国桐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责(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三)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五)负责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六)根据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七)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联系,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八)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做好有关不安定因素的协调和疏解工作。(九)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指导本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十)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领导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十一)组织、协调和管理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大型活动。(十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十四)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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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新疆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

新疆阿勒泰市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责1、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经济信息的搜集、综合、分析、处理、传递和应用;2、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经济预测,包括消费品零售额预测、工业预测、宏观经济指标预测、固定资产项目管理预测等;3、协助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协调、组织全市经济信息系统建设和信息网络系统建设,为市委、政府领导机关和经济管理部门提供经济信息和科学数据;4、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和对策;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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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人民政府

昌邑市人民政府

昌邑市位于山东半岛西北部,潍河下游,莱州湾畔,地理坐标为北纬36°25′—37°08′,东经119°13′—119°37′。属于潍坊市下辖的县级市。市域总面积1578.7平方公里,辖3街道6镇,691个行政村。北部沿海海岸线长53公里,浅海面积410平方公里,滩涂面积254平方公里。。常驻人口:60.35万人(第六次人口普查),户籍人口:58.2万人(2011年)。昌邑市人民政府驻奎聚街道市府街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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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人民政府

伊春市人民政府

伊春市人民政府的机构职能一、负责市政府(林管局)以及市政府(林管局)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筹备工作:协助市政府(林管局)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负责市政府(林管局)领导重要活动和以市政府(林管局)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府重要情况通报、汇报等文字综合工作。二、协助市政府(林管局)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林管局)、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研究市政府(林管局)各部门、各县、区、局请求市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市政府(林管局)领导同志审批。三、督促检察市政府(林管局)各部门、各县、区、局,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林管局)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林管局)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办理市政府(林管局)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负责公路“三乱”检查治理工作。四、负责市政府(林管局)政务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林管局)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林管局)直接处理的各部门向市政府(林管局)反映的重要问题和突发事件及重大事故。五、负责市长专线电话、市长信访专线电话、市政110电话的工作,全天候、全方位受理人民群众来话,代市长处理、答复、受理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请求帮助解决的问题。六、围绕市政府(林管局)重点工作和市政府(林管局)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决策建议。七、及时搜集、筛选、传递和处理各种信息,为市政府(林管局)领导同志提供决策依据。八、负责驻外机构管理工作。承担驻外机构工作情况综合、调查研究、催办检查、协调联络和业务指导。九、负责市政府(林管局)及部分委、办、局的办公用品供应,环境管理,安全保卫,车辆服务,职工子女入托,会议、文件等材料的印刷,各种会议的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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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人民政府

丹阳市人民政府

丹阳市人民政府的职责一、负责草拟全市依法行政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依法行政的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二、负责编制市政府行政措施制定计划,督促、指导、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三、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的市政府行政措施草案,统一审核、修改市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行政措施草案;承办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四、负责建立实施市政府行政措施项目调研制度、听证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五、承办市政府行政措施的发布和解释工作,协调处理市政府行政措施贯彻实施中的分歧、矛盾;承办市政府制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修改工作。六、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拟定行政执法监督的有关制度和工作计划,组织或参与对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法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定有关配套的措施和答复意见。七、办理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对重大违法行政行为进行督查;对听证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八、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市政府委托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论证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有关工作。九、协调市政府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贯彻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十、承办市政府行政措施向镇江市政府报送备案工作,办理镇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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