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玄武区人民政府的工作职责(一)负责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的制发。(二)受理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请示区政府的公文,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三)受区政府委托或交办,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四)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六)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七)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八)负责内外来宾的接待工作。(九)负责区政府值班和区长专线电话工作,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十)负责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市、区政协委员提案的组织办理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0870
信宜市人民政府

信宜市人民政府

信宜市人民政府机构职能(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0770
沧州市人民政府

沧州市人民政府

沧州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报送市政府的文电。(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事项。(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的工作,对重要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五)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省政府和市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六)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需由市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七)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并提出建议。(八)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提供、反馈工作。(九)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指导和检查督导工作;负责政府公务外网、办公业务资源网、协同办公、网上审批、政府网站群等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十)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审查、清理和起草市政府及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或参与对综合性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部门之间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问题,受理并办理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
01030
婺源县人民政府

婺源县人民政府

婺源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3、办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县委公文呈(传)阅,提出贯彻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4、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5、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对县政府各部门间相互协商后仍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6、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7、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联系,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8、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9、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维护,指导和协调全县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县政务信息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10、负责县长热线电话和县长信箱的受理、处理、督办工作,负责省(市)长手机、省(市)政府信箱群众来函来信办理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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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里市人民政府

凯里市人民政府

凯里市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州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中国西部百强县和贵州省经济强县。全市辖11镇9个街道,辖区面积1569.6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71.72万人,少数民族占户籍人口的82.2%(2021年户籍人口58.82万人,汉族10.47万人,少数民族48.35万人),是一个以苗族为主、多民族聚居的新兴城市,被誉为“苗侗明珠”。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和“苗侗医药养生之乡”“中国酸汤美食之都”“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中国绿水青山生态强县”等称号。入列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第一批创建城市,入选全国首批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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