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人民政府

民乐县人民政府

民乐县隶属于甘肃省张掖市,地处祁连山北麓,河西走廊中段,张掖市东南部,县境东与山丹、永昌二县接壤,南与青海省祁连县、门源县相连,西南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交界,西和西北同张掖市甘州区毗邻。地理坐标在东经100°22’59”~101°13’9”,北纬37°56’19”~38°48’17”之间。东西宽73.8公里,南北长95.4公里,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2013年)。人口23.08万(2013年),2007年,民乐县实现生产总值16.58亿元。民乐县有海潮湖生态度假区、扁都口生态休闲旅游区、土牛城遗址等著名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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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人民政府

福安市人民政府

福安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宋淳祐五年(1245年)理宗御批“敷赐五福,以安一县”得名,1989年撤县设市,1993年被国务院列为沿海开放城市。全市总面积188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45公里。辖2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3个镇、5个乡、4个街道,总人口67万人,其中畲族人口6万多人,是全国及福建省畲族人口最多的县份。素有“中国电机电器城”、“中国中小电机出口基地”、“全国第二大船舶修造基地”、“中国茶叶之乡”、“南国葡萄之乡”、“中国绿竹之乡”、“中国保健按摩器发源地”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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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区人民政府

南郑区人民政府

南郑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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