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执行的计划、意见和建议,供领导决策。(二)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上级政府文件、区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提出建议。(三)根据区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区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四)办理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日常文电,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负责组织区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五)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六)负责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公室的业务工作和全区政务信息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八)负责市、区人大和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办理及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中的有关问题。(九)负责系统整合、统筹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电子政务建设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十)负责因公出国(境)管理和外事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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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人民政府

汉寿县人民政府

汉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hanshou.gov.cn/)是由汉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汉寿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与维护,利用政府的设备、网络和信息等资源整合建设而成。围绕信息公开、在线服务和公众参与三大政府网站功能定位,设置了“县情”、“资讯”、“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互动”以及“解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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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人民政府

江陵县人民政府

江陵,因“地临江”、“近州无高山,所有皆陵阜”而得名,位于湖北省中南部、长江荆江段左岸。江陵是古老的,公元前278年秦将白起拔郢始置江陵县,迄今已有2293年的置县历史。江陵又是年轻的,1994年,荆、沙地市合并,设立江陵区,1998年重置县治。全县国土面积1048平方公里,常用耕地57万亩,辖9个乡镇、2个农场管理区,223个村(队、社区),41.5万人,其中农村居民28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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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

鼎城区,隶属于湖南省常德市,原名常德县,古称朗州,位于锦绣江南的洞庭湖西滨。自秦置县以来,已有2200多年历史,县治历为州、郡、府治所。地形以平原和丘岗地为主,其中平原占50%,丘岗地占40%,全区总面积2344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16.9万亩,有湖泊8万亩,山林107万亩。粮、棉、油、猪产量居全国百强,棉、蛋、禽、水产、水果产量列湘省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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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人人民政府

南县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二)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人民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三)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办理公文的需要,对县人民政府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五)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六)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七)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八)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九)收集、整理、传递政务信息,为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规划及业务指导工作;编发政府网页。(十)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批评、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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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政府

正阳县人民政府

正阳县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一)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日常工作及全县经济调节和社会管理的有关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抓好政策指导、组织协调。(二)负责县人民政府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议定事项;负责县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三)承办地委、行署、县委、县人大等交给县人民政府办理的有关事项。(四)处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文电;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县人民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五)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六)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七)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八)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委员提案,并督促检查建议、提案的落实。(九)收集、整理、编辑、报送信息资料;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十)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县人民政府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负责县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乡镇、各部门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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