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田县人民政府

罗田县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一、负责县政府公文处理和日常事务工作。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四、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问题,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组织直辖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六、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对上级政府和县政府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七、协助县政府领导领导组织处理重要社会性事件、重大灾情和重大事故。八、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及时做好信息收集、编发和反馈工作,为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九、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研,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起草和审核修改县政府重要文稿。十、负责办理县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与提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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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人民政府

宝丰县人民政府

宝丰县位于河南省中西部,隶属平顶山市,总面积722平方公里,辖9镇3乡1办事处1林站,321个行政村,总人口51.7万人。北宋宣和二年(1120年),因境内矿藏丰富,宝货兴发,物宝源丰,奉敕赐名宝丰县。宝丰县是“中国曲艺之乡”、“魔术之乡”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河南省八大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之一。同时还是“国家卫生县城”、“国家园林县城”和“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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